廣告公司VI設計合同
合同編號D-2021-VI
甲方廣告公司(以下簡稱甲方)
乙方客戶(以下簡稱乙方)
1. 甲方擁有廣告設計及制作的專業技術和經驗,能夠為乙方提供VI設計服務;
2. 乙方希望甲方為其提供VI設計服務并達成合作意向。
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,本著平等互利、誠實信用的原則,達成以下協議
一、服務內容
1. 甲方為乙方提供VI設計服務,包括但不限于VI設計方案、VI設計制作、VI設計效果圖等。
2. 甲方的服務以乙方提出的需求為基礎,根據乙方的特殊要求進行設計,提供優質的服務。
二、服務費用
1.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報價單支付VI設計服務費用。
2.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50%的設計費用,余款在服務完成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結清。
3. 如乙方需要對服務內容進行修改或增加,甲方應及時提出修改方案并與乙方協商,雙方達成一致后,費用應按照修改后的價格重新計算。
三、服務期限
1.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,服務期限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務完成之日止。
2.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服務延期,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。
四、知識產權
1.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VI設計服務所涉及的知識產權,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、商標權、專利權等,均歸乙方所有。
2. 甲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使用的軟件、程序、技術等,均為甲方所有,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。
五、保密條款
1. 雙方應對本合同涉及的商業秘密和技術資料予以保密,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關內容。
2. 對于因泄露商業秘密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,泄密方應承擔全部責任。
六、違約責任
1.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VI設計服務,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。
2.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服務費用,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。
七、爭議解決
1.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,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;
2. 如協商不成,雙方可向有關行政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訴訟解決。
八、其他條款
1. 本合同未盡事宜,雙方應協商解決。
2. 本合同一式兩份,甲、乙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